-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4-09-15
- 浏览次数: 1513次
第一章 总则
1. 为落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考核办法所适用的考核对象为××山庄的总经理。
3. 本考核办法采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发年度经营目标通知书的方式进行。
4. 本考核办法遵循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结合实际逐步完善、追求资产保值增值与收益最大化、保持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固定原则。
第二章 考核指标体系
1. 结果指标为:
① 销售收入,占40%的权重
② 利润总额,占60%的权重
2. 过程控制指标,过程控制指标作为结果指标的连乘扣减系数:
① 人身安全。员工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打架、溺水、操作设备等发生意外,导致身体伤残、死亡的,或是顾客在山庄消费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身体伤残、死亡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② 消防安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发生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③ 重大资产安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发生盗窃事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50000元及以上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3. 待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较为科学完善以后,对山庄的考核指标将做进一步细化,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关指标紧密结合。
第三章 总经理薪资结构
1. **山庄总经理实行年薪制。
2. 总经理的收入构成:目标年薪 +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
3. 目标年薪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固定工资为目标年薪的90%,绩效工资为目标年薪的10%;
4.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按年度利润总额完成比例计算,上不封顶。
5. 发放时间:
固定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超额奖励到年底进行汇算,于次年2月底前发放。
6. **山庄总经理的目标年薪由集团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和市场同职薪酬水平与其协商确定。
第四章 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为**山庄总经理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程度所得的绩效报酬,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销售绩效(占40%)、利润绩效(占60%) 。
2. 销售绩效
① 当年度销售收入经营目标达到或超过100%时,可以得到绩效工资的40%,即目标年薪的10%×40%。
② 当年度销售收入经营目标达不到100%时,按按比例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销售绩效工资=目标年薪×10%×40%×销售收入目标完成率
3. 利润绩效
① 当年度利润总额目标达到或超过100%时,可以得到绩效工资的60%,即目标年薪的10%×60%。
② 当年度利润总额目标达不到100%时,按比例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利润绩效工资=目标年薪×10%×60%×利润总额目标完成率
4. 应得绩效工资 = 销售绩效工资 + 利润绩效工资
5. 实得绩效工资 = 应得绩效工资 × (100-过程控制指标扣分)/100
第五章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
1. 年度超额奖励是**山庄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总额目标时总经理所得的奖励报酬。该奖励与过程控制指标挂钩。
应得超额奖励 = 利润总额超额部份 × 提取比率
实得超额奖励 = 应得超额奖励 ×(100-过程控制指标扣分)/100
2. 提取比率明细表
举例说明:
假如总经理目标年薪为18万元,2011年的销售目标为1000万元,利润总额目标为200万元,到201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销售收入为1100万元,利润总额180万元。发生一起盗窃事故,公司损失人民币60000元。
分析:
1. 总经理的固定工资为18万×90% = 16.2万元,每月发放1.35万元;
绩效工资为18万×10% =1.8万元,于年底考核后再发放。
2. 完成销售收入1100万元,占目标收入的110%,那么他应得的销售绩效工资为
18万×10%×40%×100% = 0.72 (万元)
3. 利润总额为180万元,占目标利润的180÷200 = 90% ,那么他应得的利润绩效工资为
18万×10%×60%×90% = 0.972 (万元)
4. 两项应得的绩效工资 = 0.72 + 0.972 = 1.692 (万元)
5. 因为发生一起盗窃事故,扣5分,
最后总经理实得的绩效工资 = 1.692 × 95% = 1.6074 (万元)
6. 因为利润总额指标没有完成100% ,所以当年没有年度超额奖励。
第六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1.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以年初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为准。
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 每年1月中旬,**山庄总经理上报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
② 每年2月中旬,根据总结分析报告与审核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
③ 每年2月下旬,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
第七章 附则
1. 本办法自2012年 1 月1日起试行,原相关规定与之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1-11-18
1. 为落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考核办法所适用的考核对象为××山庄的总经理。
3. 本考核办法采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发年度经营目标通知书的方式进行。
4. 本考核办法遵循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结合实际逐步完善、追求资产保值增值与收益最大化、保持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固定原则。
第二章 考核指标体系
1. 结果指标为:
① 销售收入,占40%的权重
② 利润总额,占60%的权重
2. 过程控制指标,过程控制指标作为结果指标的连乘扣减系数:
① 人身安全。员工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打架、溺水、操作设备等发生意外,导致身体伤残、死亡的,或是顾客在山庄消费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身体伤残、死亡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② 消防安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发生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③ 重大资产安全。山庄工作、生活区域内发生盗窃事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50000元及以上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3. 待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较为科学完善以后,对山庄的考核指标将做进一步细化,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关指标紧密结合。
第三章 总经理薪资结构
1. **山庄总经理实行年薪制。
2. 总经理的收入构成:目标年薪 +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
3. 目标年薪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固定工资为目标年薪的90%,绩效工资为目标年薪的10%;
4.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按年度利润总额完成比例计算,上不封顶。
5. 发放时间:
固定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超额奖励到年底进行汇算,于次年2月底前发放。
6. **山庄总经理的目标年薪由集团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和市场同职薪酬水平与其协商确定。
第四章 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为**山庄总经理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程度所得的绩效报酬,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销售绩效(占40%)、利润绩效(占60%) 。
2. 销售绩效
① 当年度销售收入经营目标达到或超过100%时,可以得到绩效工资的40%,即目标年薪的10%×40%。
② 当年度销售收入经营目标达不到100%时,按按比例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销售绩效工资=目标年薪×10%×40%×销售收入目标完成率
3. 利润绩效
① 当年度利润总额目标达到或超过100%时,可以得到绩效工资的60%,即目标年薪的10%×60%。
② 当年度利润总额目标达不到100%时,按比例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利润绩效工资=目标年薪×10%×60%×利润总额目标完成率
4. 应得绩效工资 = 销售绩效工资 + 利润绩效工资
5. 实得绩效工资 = 应得绩效工资 × (100-过程控制指标扣分)/100
第五章 年度目标超额奖励
1. 年度超额奖励是**山庄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总额目标时总经理所得的奖励报酬。该奖励与过程控制指标挂钩。
应得超额奖励 = 利润总额超额部份 × 提取比率
实得超额奖励 = 应得超额奖励 ×(100-过程控制指标扣分)/100
2. 提取比率明细表
超额利润(元) | 1-200000 | 200001-300000 | 300001-400000 |
提取比率 | 5% | 5.5% | 6% |
超额利润(元) | 400001-500000 | 500001-600000 | 600001及以上 |
提取比率 | 6.5% | 7 | 8% |
举例说明:
假如总经理目标年薪为18万元,2011年的销售目标为1000万元,利润总额目标为200万元,到201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销售收入为1100万元,利润总额180万元。发生一起盗窃事故,公司损失人民币60000元。
分析:
1. 总经理的固定工资为18万×90% = 16.2万元,每月发放1.35万元;
绩效工资为18万×10% =1.8万元,于年底考核后再发放。
2. 完成销售收入1100万元,占目标收入的110%,那么他应得的销售绩效工资为
18万×10%×40%×100% = 0.72 (万元)
3. 利润总额为180万元,占目标利润的180÷200 = 90% ,那么他应得的利润绩效工资为
18万×10%×60%×90% = 0.972 (万元)
4. 两项应得的绩效工资 = 0.72 + 0.972 = 1.692 (万元)
5. 因为发生一起盗窃事故,扣5分,
最后总经理实得的绩效工资 = 1.692 × 95% = 1.6074 (万元)
6. 因为利润总额指标没有完成100% ,所以当年没有年度超额奖励。
第六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1.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以年初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为准。
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 每年1月中旬,**山庄总经理上报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
② 每年2月中旬,根据总结分析报告与审核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
③ 每年2月下旬,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
第七章 附则
1. 本办法自2012年 1 月1日起试行,原相关规定与之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1-11-18
上一篇: 医院集团审计实施细则
下一篇: 山庄房务部提成方案